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高育良,这位省政法委书记、法学教授机关算尽,却偏偏因为高小琴以孩子名义办理的两亿信托基金而锒铛入狱。也许高小琴早就预料到自己有难逃法网的一天,才会特意去香港以孩子的名义办理了这份信托基金。信托基金真的这样值得“信托”吗?高小琴伏法后,这笔信托基金能追得回来吗?
经常出现在富豪圈的信托基金是什么?
“信托基金”这个词近年来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信托基金在国内一般指的是信托投资基金,也叫投资信托,即集合不特定投资者的资金,并委托专家代为投资。和在银行购买的大部分基金类似,信托基金本质上也是一种理财产品。
高小琴绕了这么大一个圈,专程跑去香港以两个孩子的名义存下一笔信托基金,难道就为买个理财?
当然不是这样。据专业人士介绍,高小琴办理的信托基金应该属于家族信托基金,也是海外最常见的信托基金模式。
“家族信托是一种把所有权和支配权分离的财产管理方式,主要被用来当作一种遗产规划和财富传承的工具而非简单的理财产品。”香港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麦经理告诉记者,相比遗嘱而言,信托基金可以决定资产何时、何地、以怎样的方式来分配给单个或几个受益人,而且执行时间是可以自行规定的。即便托付人仍然在世,如果符合当初设定的分配条件,比如受益人成年后,就可以通过这笔基金获得收益。
”在香港,很多富豪会选择这种方式来进行资产分隔、财富传承和分配。”麦经理坦言,在香港富豪家族因为财产分配不均而出现争执的情况时有发生,信托基金可以有效地避免这一点。除此之外,也有富豪担心自己的后辈成为“二世祖”,也会通过成立信托基金来有效控制潜在的挥霍行为。“即使他是几十亿信托基金的继承人,如果成立时规定了每个月他只能获得10万港币,那么就算信托基金里再有钱,他也很难大手笔花销。”麦经理说。
2015年,香港首富李嘉诚将一笔私人财产转移至名下的家族信托基金,这一举动曾被外界解读为“分家”的前兆。事实上,这种行为在香港甚至欧美都很常见。IBM掌门人沃森曾以自己的孙辈为受益人设立了一笔数百万美元的信托基金,他们年满35岁就可以支配基金中各自的份额。传媒大亨默多克设立了多个家族信托,使得不同妻子的孩子拥有不同的权益,比如,默多克与前妻邓文迪所生的两个女儿仅拥有3亿美元信托基金,而且没有企业投票权。
与高小琴选择在香港设立信托不同,据麦经理介绍,香港大部分富豪甚至有一些内地人士在设立信托基金时,更多倾向于海外离岸信托。比如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等地,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合理避税。此外,富豪们将分散的家族股权集中后注入一间离岸投资公司,以其作为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可以防止控股权分配给众多家族成员被稀释之后,遭遇其他财团的狙击。最终的目的还是保护家族利益,让其能够更好地传承。比如,香港的长江实业(李嘉诚家族)、新鸿基地产(郭氏家族)和英皇国际(杨受成)等集团,均在多年前已成立并通过各自的家族信托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高小琴的信托基金能被追回么?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内地人士也开始选择成立相似的信托基金。据专业人士介绍,家族信托基金具有非常特别的独立性。因为其将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后,就意味着这笔钱独立存在,不会因为离婚、债务追偿尤其是意外死亡而受到影响。因此也有不少人出于财产隔离的目的选择成立信托基金。
2015年,龙湖地产掌门人吴亚军宣告与丈夫蔡奎解除婚姻关系。吴亚军曾在胡润女富豪排行榜中名列首位,旗下的龙湖地产时值764亿港币,夫妻二人共同持有71.97%的公司股权,这意味着500多亿港币的身家分割。如此巨大的一笔财富分割并没有引起任何纷争。原来早在2008年6月龙湖地产公司上市之前,吴亚军与丈夫蔡奎便已通过汇丰国际信托,各自设立了一个家族信托,将即将上市的公司股权分别转移其中。离婚后,吴亚军和蔡奎分别通过信托公司持有龙湖地产23.4亿股及15.7亿股股份,龙湖地产的股票几乎没有遭受任何波及。
也就是说,在高小琴的案例中,即便这笔信托基金是由高小琴名下的山水集团出资成立,但是由于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的特性,根据相关条约,当企业、个人破产时,信托资金并不会像股票、存款、债券一样被冻结,也不能要求受益人以信托资金来偿还债务。高小琴的这一部署,可谓深思熟虑,未雨绸缪。
那么,高小琴的这场“斗智”是否一定十拿九稳?那可未必。北京诚毅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玮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此外,《信托法》中同样规定,有效设立信托的前提是财产合法、目的合法。
张玮表示,根据《信托法》的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托行为,以及以非法财产设立的信托是无效的,因此也不产生信托财产隔离和转移的法律效果。在剧中,山水庄园的财产属于不当获利,因此这笔信托基金不应该具有独立性的法律效力。
那么,高小琴特意选择到香港设立这笔信托基金,是否也会给追查造成一定的难度?香港的相关法律人士给记者解释道,香港的信托法非常健全,一般情况下设立的信托基金都会受到保密保护。但是剧中的信托基金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首先,高小琴的身份仍然是内地居民;其次,这笔信托基金设立在香港而非离岸信托。2017年1月,香港启动了与部分国家和地区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工作的相关程序,并且发布了《金融机构进一步操作指南》,专门对信托作出穿透申报的决定。也就是说,包括高小琴在内的内地高净值人士在港金融资产将完全透明。如果查清信托资金来源属于非法所得,那么这笔基金有极大可能被相关部门罚没。
(原标题:高小琴的两亿信托基金将被如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