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批准信托登记细则正式生效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时间:2018-08-10   浏览次数:0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日前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九州体育(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信托登记管理细则》(下称《细则》)正式生效。

该《细则》总计11章,共34条,包括总则、信托登记办理、信托预登记、信托初始登记、信托变更登记、信托终止登记、信托更正登记、定期报送、信托登记信息保管、信托登记自律管理和附则。

其框架结构与《信托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相衔接,细化明确各登记流程及操作内容,进一步增强信托登记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明确了信托登记各个环节的执行要求,对预登记、重新申请预登记、补充预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终止登记、更正登记的适用情形、需提交的登记信息、登记方式等进行了细化。

细则通过明确分期信托产品的登记要求,加大对分期发行产品的事前报告管理力度;明确发生新增关联交易等需事前报告的存续信托产品,在进行变更登记前应通过信托登记系统向监管部门事前报告,提高事前报告效率。

细则要求,信托产品分期发行且分期子产品采用“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管理”方式运作的,信托机构应当为各期信托子产品办理信托登记,并获取唯一产品编码。

此外,信托存续期间,如果发生新增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类型发生变化或其他需要事前报告的事项,信托机构在申请变更登记前应通过信托登记系统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事前报告。

分析认为,《细则》出台生效对于进一步规范信托登记活动,提升信托登记的科学性和执行效果,促进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是进一步明确信托登记具体规则,全方位规范登记工作,有助于扎实开展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的集中登记,在登记实操方面具有指导意义;二是完善信托登记信息收集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信托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监测,有助于监管部门及时把握信托业单体和行业整体的风险状况;三是明确了特殊信托产品和登记事项的登记要求,提升了具体工作的可操作性,为信托登记工作推进并充分发挥信托登记功能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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