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光大信托董事长闫桂军:信托转型资产管理机构应按规律办事

来源:21世纪经济   时间:2020-12-30   浏览次数:0

2018年资管新规颁布以来,资管行业统一的监管框架日趋完善,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模式面临较大挑战。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信托业受托资产余额20.86万亿元,连续11个季度下降。如何转型,已成为信托业最为关注的话题。

2020年12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2020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提出,信托业未来要在资产管理行业中占有一席之地,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同时提出,财富管理业务是未来重要的增长点,信托公司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财富管理业务能力。

这一顶层发展思路,与光大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闫桂军在公司内部2020年年中经营形势分析会上,提出的“成为以家庭高端财富管理和企业综合金融服务为双轮驱动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全景式资产管理机构”战略目标,不谋而合。

12月底,闫桂军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专访时,阐述了对信托业转型发展的思考。

“只要是监管部门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坚决执行。”闫桂军表示,光大信托目前投向房地产领域的资金占比不超过15%;已压降融资类业务规模超千亿元;投向实体经济的存量信托资金规模近7500亿元;资产不良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对于信托业的转型发展,闫桂军将其融入整个资产管理行业中进行审视。他认为,信托的本质就是一种法律关系,可通过践行基金化、证券化、资产管理化的“三化”发展理念重新定义行业发展,构建资产管理机构高质量发展新模式。

 融资压降不搞一刀切

《21世纪》:最近融资类信托业务很受关注。2018年以来光大信托融资类业务增速较快,到2019年末占公司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的38%。但2020年,尤其是下半年,监管明确要求信托公司压降该业务,要求规模不得超过2019年底,你们怎么调整的?压力大么?

闫桂军:对于此次压降融资类业务的监管要求,我们公司执行力很强,第一时间组织部署落实,全面梳理存量业务清单,严格控制融资类业务新增,通过到期清算、提前清算、非标转标、严控新增、考核引导等措施,已成功压降融资类业务规模逾千亿元。

当然,在融资压降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比如:信托业作为企业融资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联实体经济企业,杠杆效应是最充分的,考虑到目前处于经济下行周期,信托融资的压降势必会在某些区域和行业产生连锁反应,进而对企业的资金平衡供给产生影响,信托公司要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搞一刀切,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压降工作。

《21世纪》:按此前监管意见,未来融资类信托业务将集中于部分信托公司,你觉得该怎么核定这个资质?光大信托可能在其中么?

闫桂军:我觉得对于融资类信托,未来综合实力较弱、风控能力不足、资产处置能力欠缺的小型信托公司可能不适合开展此类业务,应该将此类业务的展业主体聚焦到综合实力雄厚、风控手段先进、资产处置能力突出的大型信托公司上来。

我们公司秉持将融资类业务做“精”的展业理念,创新升级业务模式,努力将重资产重资本的融资类业务转化为重资产轻资本的综合金融服务,使其成为公司业务生态的立基业务和服务主要客户的重要手段。

对金融监管的效果,应该从系统性、历史性、长期性以及经济金融相关性等四方面进行客观系统评估。

从历史背景看信托定位

《21世纪》:2019年以来信托业风险问题频现,你认为该如何认识信托的定位和责任?

闫桂军:如果想认识当前中国信托业存在的问题,必须将其放在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信托业中的某些问题是受制于各种历史条件和展业主体的主观意愿而形成的。

中国整个社会的演化进程是不完整的,直接从农耕时代跃升至信息化时代,未经历过完整的工业化变革,产业能力和财富积累严重不足。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们将主要精力都放在解决物质短缺和供给不足的问题上。在一个严重短缺的经济体里面,主要任务就是维持增长,快速发展需要高效率对接大量融资需求,资本市场不成熟,募资能力不够,而融资类业务的法律关系清晰、交易结构简单,进而成为效率最高的支持实体经济的主要金融工具和手段,这就使得融资类业务成为中国融资市场中的主流型功能产品。

信托公司也有贷款功能,在市场需求和展业发展的共同驱动下,信贷业务逐渐成为了信托公司的主流业务。但信托的本质应该是一个以投资为核心、以产融结合为纽带的跨域经营的混合式金融主体。

《21世纪》:近期银保监会课题组发布《中国影子银行报告》,明确把信托纳入到影子银行范畴,指出影子银行管理好了是天使,管理不好是魔鬼。结合过往银行从业经历以及如今的信托决策者角色,你如何看待这个观点?

闫桂军:现在说信托公司是影子银行,进而变成了银行的影子,但却没有影子银行的待遇。银行可以IPO、发债,进行多种形式的资本补充,但信托机构却不能主动负债,承担了影子银行的职责,又没有类似银行的资源配套。

从实际情况来看,信托公司过去是以投资为核心的,以资管为本源的。2000年之后,当时有关部门基于综合考量,限制信托公司做创新业务、投资业务、标准投行业务、债券承销业务和直接投资业务,对创新型业务进行准入管理。

此后,以融资类业务为核心的影子银行成了信托公司的主流业务,而信托贷款这种业务是典型的周期性业务,经济好的时候中小企业出问题会少一点,一旦经济处于下行周期,大型企业可以抱团取暖,中型企业可以并购重组,中小企业大多数很难撑下去。这种重资本、重资产的信贷业务就变成了“灾难性”业务。

按规律开展信托业务

《21世纪》:刚才你提到,其实2000年往前,信托业不以放贷款为主,主要是投资,但时机不对,现在信托业转型为资产管理机构,是不是恰逢其时? 

闫桂军:我认为恰逢其时。中国人均GDP已经突破1万美元,中国居民家庭资产结构进入新拐点,资产配置需求正在变换,居民对资产配置的投资需求将会集中释放,为信托业转型成为资产管理机构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我们一直按照规律办事,比如说公司的发展战略。2015年,我们就提出了基金化、证券化、资产管理化的“三化”战略,这也是助力公司早日实现“成为以家庭高端财富管理和企业综合金融服务为双轮驱动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全景式资产管理机构”战略目标的有效路径。

具体来讲,基金化就是通过投资标的分散,进行组合投资,实现对冲风险、平衡收益,发挥多元化市场协同效应;证券化是指针对合格投资者,通过将标的资产进行证券化的方式开展业务,比如公司债、企业债、REITs等,实现风险卖断;资产管理化就是对受托资产进行尽职管理,运用信托手段解决经济社会痛点问题,比如预付款信托、企业年金信托等。

从风险管理角度来看,全球实践证明,风险管理的最佳模式并不是消灭风险,而是对冲风险。“三化”战略实质上就是以经营风险为基础,以组合管理、风险对冲为特征,通过投风险、卖风险和受托管理风险,构建起支撑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特色业务模式。目前公司“三化”业务占比已经有60%以上。不良资产控制得也很好,不良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1世纪》:光大信托为什么定位“家庭高端财富管理”?

闫桂军:定位“家庭高端财富管理”而不是“超高净值客户财富管理”是基于现实条件决定的。

“超高净值客户”需要代际传承和海外资产配置服务,由于人民币尚未完全实现国际化,所以中资机构在资本管理项下不太可能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全球资管与财富管理服务,因此“超高净值客户”不是中资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

我们将财富管理的客户群体定位于中国成长中的中产阶级,得益于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正逐渐扩大,且正处于财富逐渐累积的重要阶段,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个成长性最快的财富群体,为其提供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的主动配置型家庭信托服务。2020年我们主动管理的家庭高端财富管理业务规模突破200亿元。

《21世纪》:你也提到信托资本补充渠道很缺乏,你们有上市计划么?或者有什么其他增资计划?

闫桂军:2020年我们公司增资20亿元,但资本压力并未彻底消除,从行业和长远看,信托公司需要建立长效资本补充机制。

第一,信托公司具有经营杠杆需求。金融机构发展的本质是经营风险和进行风险定价,进而实现价值创造,其突出经营特征是杠杆比率远高于工商企业。信托公司作为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也需要有一定杠杆经营空间,构建股东补充、资本积累和资本市场债券融资等多元、长效的资本补充机制,放大信托公司在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中的突出作用。

第二,信托公司需要补充资本促进创新业务发展。金融机构资本补充主要用于业务发展和风险抵御,在打破刚兑的背景下,信托公司资本补充除了上述作用之外,还主要用于前瞻性的种子投入,诸如PE类业务的跟投、证券投资信托跟投等,顺应行业转型发展趋势,加大新兴业务投入力度。

第三,更为严格的资本监管带来资本补充压力。信托公司净资本监管将信托业务发展与资本有机结合,有利于解决“小马拉大车”的问题,也凸显了资本的稀缺性,需要建立更为完善的资本补充体系,促进信托公司丰富资本补充方式,提升资本精细化管理能力。

第四,其他金融机构均有完善的资本补充渠道。目前,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均设立了包括IPO上市、次级债、可转债等多种方式的资本补充机制,为了促进信托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和平等发展,需要借鉴其他金融机构经验,建立具有信托公司特色的资本补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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