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创新服务社会治理。11月12日下午,苏州市举办校外培训预付资金信托管理系统上线暨首单落地仪式。苏州市副市长曹后灵,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谢善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周志芳,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翟俊生,市教育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银保监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活动。仪式现场,苏州市校外培训预付资金信托管理系统正式启动,首单校外培训服务信托计划——苏信服务·新科教育众安1号服务信托计划正式落地。
按照苏州市委市政府探索建立预付资金存管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行为管理的系列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市教育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联合苏州信托共同研究探索建立利用信托制度优势的苏州市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平台,并率先启动校外培训预付资金信托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
曹后灵充分肯定了该系统,对于校外培训资金监管的积极意义,同时进一步对该管理模式,提出四点希望:
◆充分发挥系统功能,实现安全稳定运行。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有效赋予政府监管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发展的能力,推动管理手段、管理模式及管理理念创新,建立真实、保密、完整、可控的数据平台。
◆充分发挥信托功能,切实维护消费者和商户的合法权益。利用信托制度优势,保障资金安全有效运用,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有助于提升商户信誉度与信息透明度,成为消费者和商户信赖和放心的平台,实现在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能够切实提升商户的形象和获得感。
◆充分发挥管理功能,规范校外培训市场。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工作部署,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付资金管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该系统要在高新区和相城区试点运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至其他区(市),实现统一管理。
◆充分发挥服务功能,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做好预付资金监管是发挥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作用的体现,可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与效益,在教育及其他行业中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为我市打造现代化最美窗口贡献力量。
系统由谁管理,具备哪些功能?
此次上线的苏州市校外培训预付资金信托管理系统是苏州市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平台的子系统。
该系统由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建设,市教育局积极支持,引导高新区、相城区教育局参与,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负责提供信托服务和系统运营服务。
系统提供了政府端、商户端、消费者端、金融机构端功能,并且具备全流程一体化的服务能力,具有安全性、普惠性、灵活性、开放性和持续性的特点。
系统具有哪些优势?
将服务信托运用到预付式消费的管理中,可以充分发挥《信托法》赋予的财产独立和破产隔离制度优势,相对于传统的资金管理模式,采用服务信托模式可以使消费资金独立于收付双方,更好地保障资金安全;
平台可以接入多种模块,使系统更加开放;支持多种支付方式,消费者操作更加便捷;
平台不会增加消费者和商户的任何成本,并且利用信托公司专业管理能力使资金运用效益更高。
在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有助于提升商户的信誉度和信息透明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和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
系统将如何发挥作用?
按照先试先行、分层推进的原则,苏州市校外培训预付资金信托管理系统首先在苏州高新区、相城区开展试点运行工作,并逐步推广至苏州市其他区域。
与此同时,苏州市预付式消费资金管理平台将在校外培训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在商超预付卡、住房租赁、体育健身、物业管理等领域开展试点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