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绿色信托 助推能源行业清洁低碳转型

来源:中国经营报   时间:2021-11-16   浏览次数:0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和一系列绿色发展政策规划的出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成为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

与此同时,为能源行业提供绿色方案亦成为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和创新转型的热点之一。据了解,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大信托”)早在2013年就成立了清洁能源业务部门,长期以来坚持深耕电力能源产业链,专注电网建设、清洁能源和电力供应链等领域,在行业内注重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强化以融强产、创造价值,在支撑产业经济发展、助力能源行业清洁低碳转型方面发挥了较好的引领作用。

为此,《中国经营报》记者专访了英大信托董事长、党委书记王剑波,试图进一步解构绿色信托助推能源行业清洁低碳转型的“英大样本”。

为能源低碳转型贡献“信托力量”

《中国经营报》:我们了解到,近年来英大信托绿色产业领域业务规模稳步提升,并发行了多款行业首创性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请你简要介绍贵公司开展绿色信托以及服务能源转型的情况。

王剑波:长期以来,英大信托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金融工作部署,履行社会责任,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制定英大信托“十四五”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印发公司“双碳”重点工作和任务清单,积极拓展绿色信托业务,助力达成“双碳”目标。

绿色信托是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具体到公司的绿色信托产品,我们主要投向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绿色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绿色产业领域,为能源低碳转型提供了信托解决方案,以绿色信托助力“绿水青山”建设。

一方面,深度服务清洁能源领域。英大信托在行业较早成立了清洁能源专属业务部门,创新绿色信托业务,紧密围绕清洁能源发展战略机遇,挖掘产业资源价值,大力拓展风电、水电、光伏、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发电领域的业务,成功打造“蓝天”系列品牌,为金融助力能源发展方式转变、雾霾治理、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有益贡献。另一方面,创新拓展绿色资产证券化业务。英大信托积极响应监管倡导,创新服务信托模式,积极寻求绿色产业资产,运用ABS、ABN、ABCP等资产证券化金融工具,盘活绿色存量资产,解决绿色项目融资需求。近年来,我们先后落地多个全国首单绿色资产证券化项目,例如以“应收可再生能源补助附加资金收益权”为基础资产的ABCP项目、定向碳中和ABCP项目、公募碳中和ABCP项目、生物质能发电类ABN项目等,为拓宽绿色产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创新实践起到了探索示范作用。

英大信托还积极投身能源互联网建设领域,通过多种形式服务电网建设,在特高压电网建设及配套装备制造、智能电网、电能替代等领域,全面助力电网及上下游企业的绿色发展,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贡献了“信托力量”。

目前,我国正处于崭新的能源转型时代的开始,能源低碳转型将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发展方向,需要全社会各行各业积极贡献力量。英大信托坚定落实ESG社会责任投资的理念,通过对清洁能源产业、电网建设、绿电交易等方面的投资,与投资人、实体企业共同打造清洁能源生态圈,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行业清洁低碳转型。

从五个方面着力践行ESG理念

《中国经营报》:聚焦能源转型,如何破解信托在服务产业绿色发展中的共性难题,助力绿色生产生活?

王剑波:发展绿色产业是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是未来一段时期金融领域的重点工作。在支持清洁能源发展,强化能源总体的供应能力方面,信托大有可为。近年来,行业清洁能源领域相关信托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在“双碳”的战略背景下,将有更多的社会资金汇集到这个领域,此时更需要严把风险关,加强风险源头管理和过程管控,做好风险监测,针对风险重点指标偏差情况,提早预警、提前纠偏。

具体到清洁能源领域信托项目的开展过程中,首先要准确判断能源项目是否具备绿色发展的核心属性;其次要及时关注融资主体还款保障能力及增信保障措施不足的问题;再次是重点关注项目建设期和回收期长,与信托融资期不匹配的问题。

面对上述问题,要培育出严选项目、高效整合、规范有序退出的核心能力。信托公司在开展该类业务时应在项目筛选、方案设计、现金流预测、项目退出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交易对手资信优质、电站按期建成并运营良好、现金流充裕、退出渠道畅通等。特别是对清洁能源补贴等关键资金流入时点预测保持充分谨慎,以防止资产经济价值远低于预期,避免出现融资本息兑付风险。

《中国经营报》:在能源转型和“双碳”背景下,ESG理念已成为各行各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主流趋势,你认为信托公司如何更好践行ESG理念?另外,我们关注到,当前绿电交易试点已经全面启动,信托公司在服务绿电交易领域将有哪些作为?

王剑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几年在信托行业持续转型的背景下,无论是出于防范风险的需要,还是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探索和践行ESG理念都是一个有效的路径,信托公司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

在公司战略层面,需要将ESG理念纳入公司战略规划,注重社会责任,构建ESG的评级指标体系,帮助信托公司挖掘更具可持续发展潜力的战略客户。

在业务转型层面,将绿色业务和公司转型发展相结合,做好中长期规划,引导资金向清洁能源、清洁生产、节能环保等行业倾斜,重点在服务信托拓展、清洁能源业务升级、绿色供应链金融、绿色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发力,服务绿色经济发展。

在风险防控方面,绿色信托业务因其所处的发展阶段、服务的产业特征等原因,要求信托公司在开展绿色信托、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具有更强的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信托公司应持续加强数据中心建设,利用金融科技赋能,建立科学的智慧风控体系,进而提升项目整体管控能力。

在机制优化方面,通过业务指引、揭榜挂帅、激励约束机制建设等引导公司内部积极拓展绿色业务。比如英大信托2021年将“党建+工程”与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深度融合,开展了青年员工揭榜挂帅项目,落实综合激励,引导员工积极揭榜可再生能源补贴应收账款ABN、碳配额等首创类绿色信托项目,实现了创新创效。

在产品创新方面,探索开发碳金融产品和全面丰富碳资产交易服务内容,以新业务、新业态、新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身乡村振兴战略等民生领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社会价值、环保价值和商业价值的多重统一。

开展绿电交易,对于完善我国电力市场体系、实现绿色电力供需的有效衔接、促进能源转型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信托公司可通过创新服务信托模式,为绿电交易结算业务提供资金流动管理、财产运营和权益监控及分配等综合性服务,并进行资产梳理、持续盘活绿色资产。

亟待完善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

《中国经营报》:展望未来,你对信托公司开展绿色信托、助推能源转型有哪些建议?

王剑波:我国绿色经济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需要在财政、税收、货币政策等方面给予多种配套政策倾斜和支持,需要出台更健全、更完善的发展绿色金融的激励机制、评价标准和监管措施,从而确保绿色金融、绿色信托能够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发挥对绿色产业支持作用,积极践行信托业服务国家战略发展大局的责任使命。

首先,加快推动建立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在已经制定的《绿色信托指引》基础上,将绿色信托纳入绿色金融统一标准体系,通过金融业协同一致的规范要求,促进绿色信托健康发展。其次,加大力度完善绿色信托的制度建设,建议强化顶层设计,完善配套制度建设,采取分类管理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对于部分重点绿色领域及项目给予一定空间。最后,进一步加强对绿色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与激励。通过对绿色信托实行政策支持和综合激励等鼓励信托公司开展绿色信托业务,提高投资回报率,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绿色信托项目中,为绿色信托发展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政策和监管环境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当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金融责无旁贷,面对空前发展机遇,信托行业完全可以大有作为。绿色低碳转型是系统性工程,把握绿色发展的大趋势,信托公司要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深化绿色金融服务创新,持续扩大绿色信托规模,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以金融活水滴灌式服务,进一步滋养绿色产业发展,推动能源行业清洁低碳转型,为可持续发展的美好未来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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