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保险业代表委员建言献策(三) | 2020全国两会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时间:2020-05-25   浏览次数:0

全国政协委员周延礼:

建议修改医护人员投保商业保险限制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主席周延礼在一份提案中表示,建议通过国家政策的修订,进一步完善医护人员多层次医养保障体系,减少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靠前指挥,坚强领导。广大医务人员奔赴一线,日夜奋战救治患者,筑起了抗击疫情的坚固防线,成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美“逆行者”。

周延礼认为,当前,我国医师收入待遇与其巨大投入及社会贡献还不太匹配。

据了解,公立医院属于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医院医护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逐步由公费医疗并入城镇职工医保。对于并轨后医院能否为医护人员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目前仍参考2004年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财金〔2004〕88号):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仅限于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不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可在购买意外伤害险之外,为职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单位承担的年度购买保险资金额度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4%,超出部分由受保人员自行承担。

周延礼表示,公立医院受此文件限制,为医护人员购买的商业保险险种少、保障低,不能满足医护人员多层次、多样化医疗保障需求。

此外,公立医院医护人员的第一支柱养老险并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员工享受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目前,公立医院编制内医护人员已经纳入职业年金计划,但编外人员不在职业年金政策覆盖范围内,导致编制内外医护人员的养老保障第二支柱待遇出现较大差距。

对此,周延礼建议修订财金〔2004〕88号文“仅能为医护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限制,医院结合广大医护人员的实际需求,选择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保障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第二支柱的保障作用。

此外,他还建议对所有医护人员出台年金制度,并出台全国政策,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拨付专款,为医护人员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强化医护人员的职业保障。

 

全国政协常委解学智: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促进乡村振兴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农村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也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从全国总的情况来看,家庭经营这一“分”的层次进展充分,而集体经济这一“统”的层次却相对滞后。据统计,目前全国只有约40%的村建立了集体经济组织,约70%的村集体年收入不足5万元,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尤其是中西部地区还比较薄弱,农业农村经济小、散、弱特征明显。

对此,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解学智提交了关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振兴的提案。

解学智认为,随着农村社会化、市场化水平大幅提高,“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经营模式不可避免带来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由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滞后,“无钱办事”的空壳村大量存在,村集体带动能力和服务能力严重不足,农民兼业化、农业副业化的问题日益突出,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出,一些村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衰败,直接影响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

对于“三农”发展存在的这些问题,在解学智看来,根本上在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还不完全适应,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他认为,就当前而言,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构建家庭经营和集体经营协同发力的格局,可以有效发挥组织优势,盘活集体资产,繁荣农村经济,聚拢乡村人气,有效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

围绕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解学智建议,一是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根本保证。首先要进一步做好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其次抓紧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对相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按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同时加快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奠定法律基础。

二是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要结合各地实际、创新政策举措,发展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积极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经验,推进农村集体土地集约化利用、厂房设施市场化经营、集体闲置资金资本化运营,唤醒沉睡的资产;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鼓励村集体牵头兴办农民合作社,或者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接受捐赠资金等入股经营稳健的农业企业、优质公共服务项目,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获得资产收益;聚焦发力集体经济薄弱村,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并统筹整合有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向村集体经济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减少乃至消灭空壳村。明确对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归所在村集体所有,获取的建设用地折抵指标部分留于村集体,用于发展集体物业经济。

三是加大金融对村集体经济支持力度。要鼓励和引导金融资金加大投入,形成多方投入合力。加强银政合作,推动地方政府出台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财政贴息等措施,多方面撬动金融资金;加快研究出台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办法,赋予集体土地、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等资产抵押担保功能;进一步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引导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重点支持农业规模经营、高标准农田建设、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乡村产业发展,加大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低成本资产供应保障力度。

四是加强党对村集体经济领导。强化村级党组织建设,打造党在农村基层的坚强堡垒;选优配强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不拘一格地把年轻、懂科技、有经营管理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选拔上来;总结借鉴脱贫攻坚战经验做法,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全国政协委员李晓鹏:

建议加快推广统一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自2016年起,我国就开展了长护险的试点,但是长期护理险依旧存在供给短缺,供需之间存在较大缺口。就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建议,总结试点经验、加快推广统一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李晓鹏表示,长期护理保险是解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护理难题的重要方式。2016年以来,我国在部分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建议及时总结经验,完善顶层设计,尽快建立统一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缓解养老难、养老贵问题。

2016年6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在2020年之前,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3年多以来,15个城市的试点,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积累了不少经验,也发现一些问题。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供需失衡,长期护理难题待解。我国快速城镇化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家庭结构变得小型化、空巢化,失能老人照护给家庭成员带来巨大压力,社会化长期护理需求与日俱增。然而,由于长期资源投入不足、相关社会保障体系落后,长期护理服务供给短缺,供需之间存在较大缺口。

二是无章可循,试点效果不理想。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采用自下而上的探索方式。由于缺少顶层设计,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和制度支撑,地方政策的随意性较大,试点效果不够理想。执行过程中,出现了筹资难、保障覆盖范围狭窄、给付比例低、评估标准不统一、给付过程漫长、地区收支差异巨大等问题。

三是投入不足,保障能力相对有限。一些试点城市因为财力有限,对长护险保险制度的推广与投入力度较小。造成制度的保障功能偏弱,给付标准偏低,赔付金额与实际护理成本之间差距较大。

四是配套缺失,生态体系建设滞后。由于试点政策碎片化,制度不够稳定、标准不统一,养老企业难以制定可复制的商业模式,不利于养老企业连锁化经营、标准化管理,最终导致各方参与意愿降低,养老生态体系建设滞后。

针对以上问题,李晓鹏提出了五点建议。第一,加快顶层制度设计。建议坚持社会性为主、商业型为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遵循自上而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规律,推广全国统一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一是将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社会保险法》,从法律层面明确制度的地位。二是统一制定各项标准与细则,改变试点制度碎片化、随意化的现状。三是明确牵头部门,统筹金融、医疗、民政与社保基金等各方力量,建立组织协调机制。

第二,建立多元筹资渠道。建议在社会保障框架下,制定独立的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渠道。综合挖掘各级财政补贴、单位缴费、个人缴费、社会捐助、慈善捐助、福彩资助等多元化筹资渠道。针对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制定个人税收递延政策,加大个人缴费优惠力度,保证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资金来源稳定。

第三,重点培育配套市场体系。建议以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引导,通过政策倾斜引导更多资源投入养老事业。鼓励保险公司经办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引导其向社会提供多样化的商业护理险产品,逐步建立多层次护理保险体系。支持大型“保险+养老+医疗”综合体企业的发展,发挥规模经济、范围经济效应,有效降低养老成本,促进养老护理配套市场体系健康发展。

第四,加大人才培养与科技投入。建议大力培养相关专业人员,为制度执行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引导护理服务机构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完善的智慧养老服务体系,鼓励通过科技手段辅助提升老年人自理能力。以线上智能评估、智能规划等科技手段,提高制度运行的效率。

第五,协调资源联动形成合力。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涉及养老问题的全链条、全过程,未来推进中,建议做好各项资源的协调联动。政府方面,要强化民政、卫生健康、社保、金融管理部门间的联动;市场方面,鼓励养老机构、保险公司整合资源,加强协作。

 

全国人大代表黄毅:

建议提高中小银行的不良容忍度

降低拨备计提比例

在经济持续下行、疫情影响升级的严峻形势下,作为支持中小企业主力军、风险承担者的中小银行资产质量承压。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天府银行行长黄毅认为,中小企业犹如国民经济的细胞组织,一旦它们出现了经营风险,其风险将会快速传染到关联的整个产业和供应链条,作为支持中小企业主力军、风险承担者的中小银行面临资产质量持续下迁的可能。

疫情期间,中小银行根据企业复工复产的需求,陆续出台了借新还旧、展期、无还本续贷、减免逾期罚息、下浮利率等系列支持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还款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充分运用央行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工具和多渠道的筹资方式确保流动性供应,有效缓解了企业面临的资金问题,为经济筑底回暖贡献了金融力量。

但是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61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986亿元,不良贷款率1.91%,较年初增加0.0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83.2%,较年初下降2.88个百分点,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银行信用风险增加更加明显。

因此必须未雨绸缪,黄毅建议,一方面通过精准的财税及货币政策进一步降本增效,充分运用好金融杠杆助力中小企业及中小银行渡过难关和加快转型,确保实体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另一方面,要全面研究影响中小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瓶颈”“堵点”,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在具体的措施上,黄毅建议,首先要营造更为宽松的金融政策环境。目前金融体系出现了非常严重的“信用分层”现象,建议着力重构金融的信用体系。通过常备借贷便利、中期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存款保险费率等措施,进一步释放银行流动性,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于中小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确认为不良部分的,或者按照新增贷款的一定比例,由财政部门给予风险补偿。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提高中小银行的不良容忍度,降低拨备计提比例,形成敢贷、愿贷、能贷良好氛围。

其次,建议推迟中小银行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时间。按现行规定,非上市银行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从已切换为IFRS9的上市银行公布的财报来看,许多银行在不良贷款率下降的情况下,拨备水平均有大幅度提升,实施IFRS9将会显著加大中小银行的拨备计提。此前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因新冠疫情已宣布推迟巴III的执行时间,因此建议将中小银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实施时间后延1年。

再次,丰富中小银行资本补充渠道。进一步完善资本工具创新和发行相关制度,搭建“绿色通道”鼓励并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以提高资本充足率水平,增强其风险抵御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在确保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运用监管和宏观审慎工具,临时性降低对资本的监管要求,使商业银行释放更多的资金,投向实体行业领域和中小企业。

最后,随着经济下行,企业逃废债和地方保护主义开始抬头,除加大对逃废债打击力度以外,建议加大地方信用体系和诚信社会建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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